4月2日,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的一家汽车企业工厂内,智能机械臂进行轮胎安装作业。王加喜摄(人民视觉)
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,提高评价水平,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,营造良好市场环境,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以12条举措着力解决重复评价、标准割裂、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,推动企业信用评价从“自行探索”迈向“统一规范”新阶段,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信用动能
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。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,是为企业制定统一的“信用打分规则”,有助于营造“信用有价、守信受益”的氛围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是夯实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举措。“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
”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综合评价处处长何玲说,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,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双重作用,既为政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科学依据,实现分类施策;也为市场交易决策提供风险识别,提升资源配置效率
目前,国内多地虽有公共信用评价规则,但存在各部门各地方开展公共信用评价规则不一致、结果不互认的情况。《实施方案》瞄准这一痛点,划清国家、地方、行业评价权责,杜绝重复评价,统一公共信用评价规则,从制度层面破除市场壁垒